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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 招生领域腐败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廉洁教育平台   发布时间:2024-11-19   浏览:10

【易犯问题】

职务违法、有偿辅导、索贿行贿受贿、“牵线搭桥”、受人请托、泄露试题、收受礼品礼金有价卡券等。

【典型案例】

1.中央民族大学孟某案。2016年5月,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对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原院长孟某一案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孟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7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158万元予以追缴。司法材料显示,法院认定,孟某为帮助报考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的考生通过专业课考试,于2010年至2013年之间,收受了9个考生家长共88万元贿赂,少则3万元,多则16万元。此外,孟某还曾在2010年3月收过一位任姓考生10万元贿赂,但该考生因文化课未通过而未被录取,其家长又将这10万元要回。孟某与相关家长的非法交易,基本都有中央民族大学的教师从中“牵线搭桥”乃至经手这些贿赂的款项。

相关纪法条款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2012)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西南大学考研试题泄露案。2018年12月23日,不少考生爆料西南大学自然地理考研试题泄露。有考生对照发现,网上泄露的试题与考试题目完全重合,甚至名词解释的顺序都一样。经查,事故原因系命题教师王某某违反保密规定,考前向教师刘某某泄露考试内容,其又向某考生泄露试题。根据通报,除了对上述涉事人员进行处理,该校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某某、地理科学学院院长杨某某等也被免职。同时也启动了对校领导的问责程序,教育部通报给予西南大学校长张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副校长靳某某行政记过处分,副校长崔某某行政记过处分。

相关纪法条款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

第一百二十九条 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湖北武汉工程大学张某某案。湖北武汉工程大学外语学院原院长张某某在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违规向多名考官打招呼要求关照两名考生,给考官发短信称“校领导关系关照的”,还违规修改二人试卷答案和分数,受到劝阻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伙同领导和家属短信威胁好意提醒的同事。湖北武汉工程大学决定给予张某某撤职处分以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两名通过改分进入该校读研的学生,已在2018年9月被学校“劝退”。

相关纪法条款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2012)》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2014)》

第十条 招生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单位应当立即责令暂停其负责的招生工作,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其他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违规更改考生报名、志愿、资格、分数、录取等信息的;

(三)在特殊类型招生中泄露面试考核考官名单或者利用职务便利请托考核评价的教师,照顾特定考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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