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2-02 浏览:1349
“我辜负了村民们的信任,不该对惠农补助动歪心思。”近日,江苏省高邮市三垛镇柘垛村原七组组长嵇某某面对送达的处分决定书懊悔不已。
此前,有群众实名举报嵇某某骗取惠农补助,高邮市纪委监委同三垛镇纪委随后成立了调查组,对此展开调查。
调查组兵分两路,一路到镇财政所调取近几年柘垛村惠农补助支出审批单、土地承租合同及银行流水发放明细等;另一路到柘垛村村委会查看七组农户年底土地租金收入与分配情况。经初步核查后发现,嵇某某按照承租合同,向柘垛村七组足额缴纳了租金并领取相应补助,并不存在骗取惠农补助的情况。
慎重起见,调查组决定,继续入户走访,向群众当面了解该村土地流转及惠农补助发放情况。
“大爷,咱们村里最近有过土地流转吗?”
“大概2019年年底的时候,村里将五十万伏西侧圩口的90多亩地进行过流转,是我们组长嵇某某承包的。”
“大娘,您知道这几年村里土地流转的情况吗?”
“这几年也就嵇某某承包过一块地,我记得好像是800元/亩。”
……
走访中,不少村民表示,2019年年底以来,该村土地流转并不多,主要就是嵇某某承租了村里原七组五十万伏西侧圩口的那块地。
合同上明明写的是695元/亩,共104亩;为什么村民口中说的却是800元/亩,共90.35亩呢?
调查人员发现除了承租单价和面积有出入外,总承租价格并无出入,都是72280元。随后,调查人员找到承租合同上签字的时任村主任庙某、村会计赵某进行谈话,经证实,合同上的签字并非庙某本人所签,应属他人代签,嵇某某存在伪造合同的嫌疑。
“嵇组长,这合同上的签字,究竟是谁签的?”调查人员开门见山道。
“这……”见事情已经败露,嵇某某不得不说出实情。
原来,嵇某某承租的土地实际只有90.35亩,因为该地块土地质量和效益不太好,他便动起了歪脑筋,利用村委换届之机,模仿村委会主任签字,偷盖公章,伪造合同,实际商定的800元/亩,90.35亩被其写成695元/亩,104亩。此后他向新到岗不明情况的村会计递交了惠农补贴申报表,虚增的承租面积,让他多领到了1633.50元惠农补助。嵇某某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骗取的惠农补助被全数追缴。(晏震宇 姚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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