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1-29 浏览:1330
“我不该心存侥幸,以为烟酒费用不入账,就不会被发现。”日前,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永安洲镇福沙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蒋某反省说。
事情要从一次财务督查说起。此前,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合财政、审计部门对农村集体资金开展专项财务督查。
“2020年5月某商贸公司转入7万元劳务保洁费,2020年9月转支7万元给个体工商户,这两笔收支怎么没有记账?”在检查永安洲镇福沙社区下属集体企业腾达物业账目时,工作人员发现有两笔收支记录异常,明明银行流水中有记录,记账凭证里却找不到痕迹。
正常的收支怎么会不记账呢?巧合的是,这两笔收支数额正好相等。“这里面可能有猫腻。”随即,督查组将该线索移交永安洲镇纪委调查处理。
“你们公司是不是有些收支没有入账?”镇纪委工作人员找到腾达物业会计郭某。
“这个……应该没有吧。”郭某开始企图否认。
“你看一下,这是怎么回事?”调查人员亮出了腾达物业公司相关银行流水记录。
郭某只好将事情经过和盘托出。原来,2020年9月,福沙社区负责人蒋某告诉郭某,有一笔7万元烟酒接待费支出不宜入账,可支付给某烟酒公司,但也要从账上走。为了实现收支平衡,郭某便将同年5月已入账的某商贸公司转入7万元劳务保洁费的记账凭证抽出,从账面上实现收支平衡。
调查人员随即找到蒋某核实情况。“为了承揽更多生意,我就想了个歪主意,授意腾达物业分批购买了一些高档白酒和香烟,合计7万元。”最终,蒋某交待了其授意腾达物业购置高档烟酒的违纪事实,蒋某、郭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与此同时,永安洲镇纪委分别向福沙社区和腾达物业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其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堵塞制度漏洞。(通讯员 姜兆刚 丁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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