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阜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1-08 浏览:1433
“安置小区上千户人家,就我一个保洁员根本忙不过来,天天都要加班加点,请书记找个人帮我分担下。”
近日,阜宁县纪委监委第二监察员办公室老杨对东沟镇某村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遇到该村保洁员徐某向村书记反映保洁人手短缺的问题。
徐某的一席话引起了老杨的警觉。按照规定,全县各村安置小区至少配备两名保洁员,而该安置小区上千户居民只有一名保洁员,明显不符合常理。
该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了解,全县各村的保洁员都需经镇村逐级上报至县环境办、县财政局,环境办负责考核,工资由县财政局统一发放。随后,调查组调取了该村保洁员名单和工资发放表,发现除徐某外,还有一名保洁员顾某每月按时领取工资。
“顾某是谁?她是不是保洁员?会不会冒领工资?”带着这些疑问,调查组深入进行调查。经与村干部及居民走访了解,顾某系村书记张某的妻子,从未从事过保洁工作。至此,村书记张某将妻子申报为保洁员“吃空饷”的问题浮出水面。
在掌握充分证据后,老杨带着调查组决定与张某正面交锋。
“张书记,顾某是谁?她有没有做过保洁工作?”老杨开门见山。
“顾某是我的妻子,每天都按时到小区做保洁工作。”张某眼神闪烁地说道。
“你妻子天天到安置小区做保洁工作,为什么居民从没见过她?”老杨严肃问道。
“都是我私心作怪,妻子患有慢性病,没有工作……”张某支支吾吾地解释道。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张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交代自己的违纪事实。张某在未召开村组干部会议、未进行公示的情况下,私自将妻子顾某上报为安置小区保洁员,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没想到最后还是露出了马脚。
最终,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1万余元保洁工资全部被追缴。(刘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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