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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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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文章来源:纪委   发布时间:2018-09-03   浏览:5591


校纪委内设机构部门职责


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校纪委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筹备组织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文件文稿,督促检查工作落实;

2.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

3.负责组织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各类纪委文件、简报、报表等材料收发、办理、报送和归档;

5.负责纪委履责记实平台、各类工作平台的信息报送和管理;

6.负责校纪委信息化建设、对外宣传、年度考核工作;

7.负责校纪委印章、函件的管理和使用;

8.负责受理对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

9.负责对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安全办案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0.负责校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与管理;

11.负责组织协调校纪委立案审查调查的违犯党纪案件的审理;

12.负责党员对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处理;

13.负责领导干部廉政意见回复;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纪审查室工作职责

1.负责信访举报件办理;

2.承办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

3.负责对适用第一种形态的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

4.负责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分析研判、分类处置和定期报送;

5.负责一案双查,实施责任追究;

6.协助做好有关纪法衔接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

8.负责监督检查党员遵守纪法情况;

9.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重要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重点监督;

11.负责督促检查校属单位和职能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建设;

12.负责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跟踪督查,向监督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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